一、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依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六条,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、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、被害人陈述,应当予以排除。
二、职务犯罪案件的常见问题
- 讯问过程是否全程同步录音录像;
- 是否存在疲劳审讯、超时讯问;
- 监察调查阶段取证程序的合法性;
- 言词证据的重复性与稳定性。
三、申请排非的实务要点
辩护律师应尽早申请调取同步录音录像,固定取证程序违法线索,在庭前会议或庭审中提出排非申请并说明理由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六条,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、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、被害人陈述,应当予以排除。
辩护律师应尽早申请调取同步录音录像,固定取证程序违法线索,在庭前会议或庭审中提出排非申请并说明理由。
执业机构: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刘伟涛团队 执业证号:11101201610506074
专注职务犯罪辩护二十余年,办理多起厅局级干部受贿、贪污大案,熟悉监察调查全流程,注重证据审查与量刑辩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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